首页
/ 新闻中心 / 特凿要闻
以法治思维坚守安全规矩底线
日期:2023-03-24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就要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坚守安全规矩底线,全力确保安全生产领域形势稳定。

生命重于泰山。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坚守安全规矩底线,关键在于督促“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履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首次提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更值得一提的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被写进法律,这就要求,从各部门到企业各具体负责人,都要把安全置于生产之前、发展之上,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这些都是对安全生产工作各方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第一责任人发挥领头雁作用,增强其抓好抓实抓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制度自觉,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坚守安全规矩底线,重点在于强化内部警示教育。不断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任何违章都是可以杜绝的,零死亡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安全理念,引导职工将“守规矩”理念根植于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营造安全生产环境。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营造舆论宣传强大声势,引导干部职工形成既重发展又顾安全的正确观念,防范和减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一丝一毫放松。法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严格遵守法律,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序都以安全为前提,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营造人人谈安全、懂安全的氛围。(法律事务部 李超)